规则更新记录
2026-10-04
本服务核查时适用的每条规则都来自已公布的资料。资料变更时,规则会首先在这里更新,并注明日期。每份报告都载有生成时所用的规则版本,因此旧报告始终可以追溯。
2026-10-04 · 规则版本 2026-10-04.2
- 缴费通知书不是“未缴”的证明。 納税通知書或国保 納入通知書上列出、但没有缴纳记录的分期,现在视为“尚无证据”(请上传收据),而不是“未缴”。只有明确写明未缴的记录——年金记录上的“未納”、证明书上的欠缴金额、督促状——才算未缴。
- **第6题(在留期间)**与第2~5题一样,按您计划的申请日期回答。无瑕疵日期与2027年3月31日的比较仍在单独的部分说明。
- 家庭收入与公共负担:修订后的指南把这两项因素适用于2026年4月1日起提交、在2026年10月1日仍在审查中的申请,以及2027年4月1日起的所有申请(指南第6)。对于2026年10月2日至2027年3月31日之间提交的申请,指南原文没有提及;本网站此前的表述范围过宽。
2026-10-04 · 规则版本 2026-10-04.1(上线)
- 各申请类别的审查期间,依据入管的提交文件清单和三份セルフチェックシート:住民税5年(配偶和高度人材70分:3年;高度人材80分、J-Skip以及日本人或永住者的子女:1年),年金和健康保险2年(高度人材80分、J-Skip和子女:1年)。来源:提出書類一覧表(就労資格)、(就労資格以外)、セルフチェックシート。
- 逾期缴纳 = 在原定缴纳期限之后缴纳。入管指南(2026年2月24日修订):在原定期限之后缴纳的,即使申请时已全部缴清,原则上也会被作出不利评价。逾期项目会一直计入审查期间,直到其缴纳期限与实际缴纳日期中较晚的那一天超出审查期间为止(我们的谨慎解读)。
- 缴纳期限:住民税普通徴収——分6月、8月、10月和次年1月四期缴纳,具体日期由各市区町村规定(地方税法 第320条);我们采用您本人通知书上印的日期。国民年金——次月月底(国民年金法 第91条)。国税——申告所得税于3月15日前(所得税法 第128条)。
- 休息日:缴纳期限如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国民节假日或12月29日至31日(以及1月1日至3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地方税法 第20条の5第2項,施行令 第6条の18第2項;国税通則法 第10条第2項)。我们对国民年金和国保料(国保保险费)的缴纳期限也适用同样的规则。
- 2027年3月31日:2026年10月1日修订的指南适用于2027年4月1日起提交的申请。2027年3月31日前提交的申请,3年在留期間视为最长;此后,仅适用于在2027年3月31日持有3年在留期間者在2027年4月1日以后提交的第一次申请,且须在该在留期間到期前作出决定(指南注4)。
- 家庭收入因素适用于2026年4月1日起提交、且在2026年10月1日仍在审查中的申请,以及2027年4月1日起的所有申请。入管不公布具体金额。
- 手续费:2026年10月1日起受理的申请,获批时需缴纳¥200,000(2026年9月30日前受理的为¥10,000)——入管手续费公告。
- 配偶在2027年4月1日起提交申请时,需结婚满5年且在日本居住满3年;子女需在日本居住满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