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者签证转日本永住:婚姻3年、在日1年,以及2027年4月的变化
2026-10-04
日本人、永住者或特别永住者的配偶者,只要婚姻满3年、在日本连续居住满1年,就可以申请永住许可,前提是在2027年3月31日前递交。从2027年4月1日起递交的申请,修订后的指南把条件提高到婚姻5年、在日3年。缴费审查的期间是:住民税(居民税)3年,年金和医疗保险2年。日本人或永住者的亲生子女等,都是1年。
婚姻和居住年数:2027年4月前后
现行指南(2026年2月24日修订版,2(1))规定:「日本人、永住者及び特別永住者の配偶者の場合、実体を伴った婚姻生活が3年以上継続し、かつ、引き続き1年以上本邦に在留していること。その実子等の場合は1年以上本邦に継続して在留していること」。
2026年10月1日修订版(第3の1)改了年数:「実体を伴った婚姻生活が5年以上継続し、かつ、引き続き3年以上本邦に在留していること。その実子等の場合は3年以上本邦に継続して在留していること」。
| 申请人 | 2027年3月31日前递交 | 2027年4月1日起递交 |
|---|---|---|
| 日本人、永住者或特别永住者的配偶者 | 有实际婚姻生活3年以上,且在日连续居住1年以上 | 婚姻生活5年以上,且在日3年以上 |
| 亲生子女等(実子等) | 在日连续居住1年以上 | 在日3年以上 |
适用哪一栏,看的是递交日,不是作出决定的日子。「実体を伴った婚姻生活」指真正在一起过夫妻生活,不只是登记了结婚。入管在意见征集的回复中解释了延长的原因:婚姻3年、在日1年,不足以确认婚姻的真实性和持续性。至于怎么确认,入管表示不会公布。
根据入管法第22条第2项,日本人和永住者等的配偶者及子女,不需要满足三项要件中的两项:品行良好和独立生计。第三项“国家利益”要件仍然适用,按时缴纳税费也包括在内。
审查期间
以下来自入管的「日本人の配偶者等」「永住者の配偶者等」用自查表和提交材料一览表:
| 申请人 | 住民税 | 年金 | 医疗保险 |
|---|---|---|---|
| 配偶者 | 3年 | 2年 | 2年 |
| 日本人或永住者的亲生子女等 | 1年 | 1年 | 1年 |
如果你由配偶扶养,自查表的附注要求你用扶养人的记录回答税费问题:「あなたが扶養を受けている場合は、あなたの扶養者の納税状況を回答してください」。入管的申请说明页面也要求提交申请人和扶养人双方的所得、纳税和保险费材料。所以,配偶逾期缴纳的住民税,也会被一起审查。
按时缴纳的标准和其他类别一样:超过原定期限才缴,原则上作负面评价(原則として消極的に評価)。详见住民税分期缴纳与收据和国民年金迟缴与永住。
两对夫妻,两个日期
2024年1月结婚:莎拉2024年1月15日与日本籍丈夫结婚,从2023年4月起一直住在日本。到2027年1月15日(星期五),她结婚满3年。假设她在住民税3年、年金和医疗保险2年的期间内记录良好;如果丈夫扶养她,丈夫的记录也一样良好。那么她可以在2027年1月15日到3月31日之间,按现行指南递交。
2024年5月结婚:安娜2024年5月10日结婚,从2023年10月1日起住在日本。她结婚满3年是2027年5月10日,在3月31日之后。现行指南适用期间内,她达不到婚姻3年。所以她走配偶者类别递交的申请,都要按修订后的指南审查。也就是要婚姻5年(2029年5月10日满)和在日3年(2026年10月1日已满)。她在这个类别下最早的日期是2029年5月10日。
这两个日期都只是按指南规定的年数推算的,满足了并不等于会获批。
在留期间和过渡规定
「日本人の配偶者等」和「永住者の配偶者等」的在留期间有5年、3年、1年和6个月几种。指南要求持有最长的在留期间,不过2027年3月31日前递交的申请,“3年”也视为最长期间。
2027年4月1日起递交的申请,“3年”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三点,才视为最长期间:
- 2027年3月31日时持有3年期;
- 这是4月1日以后的第一次永住申请;
- 在这个3年期到期前作出决定。
入管的标准处理期间是4到6个月,实际上常常更久。如果在留期间是1年,自查表第6题的答案就是“否”。详见2027年新规。
手续费:20万日元,生活困难者2万日元
2026年10月1日起受理的申请,获批时用收入印花缴纳20万日元;2026年9月30日以前受理的,按旧标准缴1万日元。
另外有减额到2万日元的制度。永住许可的减额对象,只限日本人、永住者或特别永住者的配偶者和子女等。对象是被认定生活困难程度接近生活保护法规定的“要保护者”、并且需要人道考虑的人。递交时要附上生活保护受给证明书(生活保護受給証明書)等证明材料。在留申请在线系统不支持减额,所以要到窗口递交。
2027年4月1日起的其他变化
- 税费按家庭审查:修订后的指南对税费「原則として同一生計世帯単位で」审查,也就是以家庭为单位。过去受过滞納処分(欠税强制执行)等没有好好缴纳的情况,即使申请时已无欠缴,原则上也作负面评价。
- 不成为公共负担:配偶者和子女不需要满足独立生计要件。但如果家庭目前已经成为公共负担,或者很可能会成为,又没有特殊情况,指南表示可能作负面评价。入管会重视家庭的稳定和人道方面的考虑,综合判断。这一项已经适用于2026年4月1日以后递交、10月1日时仍在审查中的案件。
- 日语能力(相当于 CEFR B1):配偶者不在指南列出的例外之中。入管在意见征集的回复中表示,把配偶者排除在外并不妥当。永住者的子女,如果抚养他的父亲或母亲有 B1 水平,而且孩子在日本出生,则属于例外。
- 在国外的时间、对制度和规则的理解、学龄子女就学,和其他类别一样纳入考量。另见2026年日本永住的条件。
在免费检查中选择配偶者类别后,每个缴费问题旁都会显示审查期间。在付费审查中,还可以把配偶的材料作为扶养人的记录一起加入。
资料来源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永住許可申請1」(日本人・永住者等の配偶者、実子等)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永住許可に関するガイドライン(令和8年2月24日改訂)」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永住許可に関するガイドライン(令和8年10月1日改定)」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永住許可申請セルフチェックシート(日本人の配偶者等・永住者の配偶者等)」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永住許可申請にかかる提出書類一覧表(就労資格以外)」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永住許可申請」(手数料・標準処理期間)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令和8年10月1日以降における在留許可手数料の減額措置又は免除措置について」
- e-Govパブリック・コメント「永住許可に関するガイドライン案改定に係る意見募集の結果について」
- 出入国管理及び難民認定法施行規則(e-Gov法令検索、別表第二)